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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推荐63365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的公示公告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7-05-08


 

拟推荐63365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,现予以公示:

请社会各界监督,监督电话:07383212538

 

(一)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

 

序号

先进集体名称

集体性质

集体级别

集体人数

集体负责人姓名及职务

集体所属单位名称

联系人及电话

备注

1

63365

事业单位

正科级

409

苏传佑局长

新化林业局

苏传佑13789258166

 

 

(二)推荐对象主要事迹

一、统一思想,加强领导,高位推进林改

县委、政府始终把林改作为中心工作来抓,坚持"四级书记"亲自抓,县长直接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工作格局。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,县委、政府把林改经费纳入了县、乡财政预算,按每亩林地3元的标准核定林改工作经费,全县已投入林改经费2450万元,为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保障。

二、广泛宣传,民主决策,依法确权,认真制订林改方案,务实推进林改

我县通过会议、媒体、宣传车、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对林改的政策、目的、意义进行了多形式宣传。深入乡村开展调查研究,广泛征集群众意见,全面了解现有林地的使用管理和经营状况,结合实际,制订了《新化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,出台了《新化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操作细则》。各乡镇、村也按要求,制订了村级林改实施方案,做到政策、内容、程序、方法、结果公开,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决策权和监督权。

 三、精心指导,严守规程,规范推进林改工作。经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全县人民的不断艰辛工作,完成了全县274.53万亩全部集体林地面积,核实率为100%,发放林权证192308本。设立林权管理办公室、林权交易管理中心,出台《新化县森林资源流转办法》,办理森林抵押贷款业务,为林业经营者提供全方位、系统化、一站式的服务。2010年全省林改现场会在我县召开,2011年获得湖南省林改先进县。

 四、排查隐患,化解矛盾,和谐推进林改。坚持"早、快、准"原则,及时调处林权纠纷。共调处林权纠纷8346起,调处面积11.18万亩,面积调处率99.26%,其中省市目标任务内林权纠纷全部调处到位,调处率100%;时至今日,没有发生一起因林改造成的治安事件,农村社会大局因林改工作的稳步推进,达到了改革、发展和稳定的和谐统一。

 五、林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稳步进行。到目前为止,我县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5.23万亩,流转出林地经营权的农户870户。有效盘活了林地的效益,农户增收。

 六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及林下经济发展迅速。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公司110个,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,经营林地面积17.46万亩,入社农户1.02万户;林业专业大户30户,经营林地面积5.4万亩;林业企业7家,经营林地面积6.5万亩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118.5万亩,产值288000万元。 有效推动了我县林业可持续发展。

 七:林业补贴稳中有增。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40.07万亩,补偿金额2346.17万元,全部发放到农户"一卡通"。其他林业补贴28.25万亩,金额745.76万元。

 八:森林保险有绪开展。投保面积140.07万亩,保险金额56028万元,保费224.11万元,赔付金额148万元。为弥补森林灾害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。

 九:加强森林资源保护。2016年起,全县实行木材限伐、禁伐,对限伐、禁伐区的林农进行相应的补贴。这样从根本上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保护。森林公安、检察、法庭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,滥捕偷猎野生动物,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。新化林业在改革中实现了和谐持续发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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