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6-13
近日,新化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,涉案的四男子均被判拘役以上刑罚,一时贪吃以身试法,不成想得来牢狱之灾。
2017年10月1日凌晨,新化县洋溪镇村民罗某长等四人因贪吃野味,携带两支鸟铳前往洋溪镇新和村"探花岭"山上使用灯光照射、鸟铳射击、竹枝抽打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,共猎得鸟类62只,在返回途中被新化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,猎得的鸟类及携带的鸟铳被当场扣押。经司法鉴定机关认定所猎得的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,携带的鸟铳均为枪支。
新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,判处罗某长犯非法持有枪支罪、非法狩猎罪,二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罗某平等3人犯非法狩猎罪,判处拘役两个月。
新化县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,要以此案为戒,增强法律意识,加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意识,切莫为获取个人私利或一时兴起非法狩猎,带来的是法律的严惩。(通讯员:周祥辉)